天府新区公共卫生检测许可证年审天府新区公共卫生检测许可证年审148
发表时间:2023-11-16 09:09网址:http://www.sctcjc.cn 1.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是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的卫生检测,应每年不少于一次。所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是评价该公共场所特定时间点卫生状况是否达标的依据。它既可以督促经营者增加卫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同时也能让公众对该场所卫生状况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2.为什么是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为什么要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申请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3.公共卫生检测法律责任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4.卫生管理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四川铁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室内环境空气、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水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及消毒效果、洁净厂房、职业卫生、废水、废气、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性检测、评价、咨询于一体的权威第三方机构。可向客户出具带CMA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报告,同时为客户提供改善方案,可得到社会及相关部门的认可,是您的选择。 上一篇罗江县水质检测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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